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須具有云巖、南明、小河、花溪、烏當、白云區(qū)、高新區(qū)和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區(qū)域內的城鎮(zhèn)常駐戶口。 2、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為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3、購買經濟適用住房:1人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7634元;2人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270元;3人戶以上(含3人戶)人均年收入低于13817元。 辦理流程如下: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人必須到購買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申請,未婚者要出具未婚證明,并填寫統(tǒng)一的《認購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申請表》由購房者所在單位對其就業(yè)狀況、收入狀況、住房情況、家庭成員情況審查確認,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到經濟適用房開發(fā)企業(yè)認購經濟適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