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其他交通參與者,行人、非機動、機動車輛等,他們多數會因為不了解而懼怕改裝車,怕改裝車擁有高性能,怕改裝車不安全,等等。因此對于不理解的人群來說,改裝車是個威脅。當今改裝文化已經在逐步擴散、并深化發展。因此多數改裝車主已經對改裝文化有了一定的了解。對于他們來說,促成改裝合法化肯定是一件好事。但也有車主貪圖便宜、省時,去自行購買安裝一些質量低下的產品,進而使其改裝車作業的安全耐用性難以得到保證,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自己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通行安全,這也是改裝立法難以很快推行的原因之一。
2月13日,省高警局張家界支隊民警在檢查中查獲了一輛違法改型的越野車。民警檢查發現,車輛的后排座椅被放倒后駕駛人在座椅上方搭建了一個木板床,兩名未成年女孩正坐在上面,被子枕頭一應俱全。駕駛人譚某介紹,車上的是自己的女兒,大女兒8歲,小女兒5歲,自己打算趁著春節假期自駕帶女兒前往張家界和鳳凰旅游,為了方便女兒休息,便將車輛后排改成了床鋪,民警對譚某進行了批評。面對民警的詢問,譚某的女兒也告訴民警,睡在后面不安全,安全出行需要系上安全帶。
隨后,民警責令譚某在張家界安頓下后立即前往汽車修理店將車輛后排恢復原狀后再接受處理并對其實施擅自改變車輛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開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譚某將面臨罰款500元的處罰。
“駕車出行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切勿為了貪圖一時便利而將自身和車上乘員置身危險之中,遵守交規、文明駕駛,才能平安出行。”省高警局張家界支隊永定大隊民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汽車不能隨便改裝,有關法律不允許。
1、《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